福建省地方標準《畜禽養殖業污染排放與控制標準》正式施行
2026-06-24 15:28
5月1日,福建省地方標準《畜禽養殖業污染排放與控制標準》正式施行。新標準清晰劃分新建與現有養殖主體的執行邊界,為全省畜禽養殖行業劃定了合規紅線。所有新建規模化養殖場自新標準實施之日起,必須全面嚴格執行相關要求,按最新規范配套建設治污設施、落實管控要求,不設過渡期;現有規模化養殖場設置過渡期至2027年3月31日。

這場精準且嚴格的提標行動,能夠倒逼福建養殖行業告別粗放式發展模式,邁向綠色化、規范化、標準化發展新階段,是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與產業提質發展的必然選擇。新標準的關鍵突破,在于徹底消除傳統養殖重末端治理、輕源頭防控的誤區,構建起源頭減量、過程可控、末端利用、全程溯源的閉環治理體系。
福建省在以往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中,多聚焦廢水末端達標排放,存在管控碎片化、防控漏洞多、資源化利用率低等問題,雨污混流、糞污亂存、設施簡陋、臺賬缺失等亂象屢禁不止。新標準從全流程細化管控要求,覆蓋源頭、過程、末端、監測全鏈條,為行業合規整改提供清晰準則,讓污染治理從被動整改轉向主動防控。
分級管控、分類提質是新標準的突出亮點。福建此次堅持精準施策、分類管理,推動規模化養殖場大力整改,對規模化以下小型養殖場和散戶不做強制要求,僅鼓勵參照執行,兼顧了基層養殖產業現狀。短期來看,工藝改造、設施升級、智能監測等提標工作可能會給規模化養殖企業帶來資金投入壓力,但由于其養殖集中、排污總量大、生態環境影響突出,必須以最嚴標準壓實主體責任,同時應使其意識到,長期來看會提升生產效率,降低成本,增強自身市場競爭力。此次新標準的實施,凸顯了治理理念從“污染治理”到“資源化循環”的升級。新標準不再單一約束排放限值,而是立足種養循環,明確糞污分類收集、分類貯存、無害化處理及定額還田要求,精準匹配消納土地資源,推動畜禽糞污從“生態包袱”轉化為“肥料資源”,協同推進養殖污染治理與生態農業發展。同時,細化惡臭管控標準,完善在線監測聯網要求,壓實臺賬溯源管理,以數字化、規范化手段強化全過程監管,讓綠色合規成為養殖業發展的標配。
標準落地見效,關鍵在執行。新建規模化養殖場必須嚴格按照新標準同步設計、同步建設、同步投運治污設施。現有規模化養殖場應結合過渡期節奏與生產實際,科學劃分階段性整改任務,優先完成清糞工藝革新與雨污分流改造,筑牢源頭防控根基;補齊糞污貯存、無害化處理、土地消納配套短板,增強過程管控能力;同步升級末端污染治理與智能監測體系,細化惡臭、重金屬、總氮、總銅等新增管控指標,實現污染治理無死角、監管監測全覆蓋。養殖企業必須徹底摒棄“等、靠、拖”的僥幸心理,主動對標新標準逐條自查自糾,緊盯時間節點補齊短板,杜絕敷衍整改、虛假整改。同時,相關部門應做好政策解讀、技術指導、合規幫扶,助力現有養殖主體平穩完成提質升級。
附件:福建省地方標準《畜禽養殖業污染排放與控制標準》
DB35+2324-2026畜禽養殖業污染排放與控制標準.pdf
( 文章來源:轉載自公眾號中國環境 )